欢迎访问山东大学德国校友会官方网站...

校友会章程

校友会章程

作者: 时间:2018-01-05 点击数:

The German version is here.

§1 名称和注册地

(1) 校友会名称为“山东大学德国校友会”. 英文名称是ShanDong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 in Germany, 缩写为SDUAAG. (2) 注册地:乌尔姆

§2 目的和任务

校友会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和加强山东大学校友之间的交流,进一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促进山东大学校友之间多领域的交流。 2.) 保持山东大学校友和母校之间的联系。 3.) 与及其它的国家和国际机构开展和进行合作。

§3 公益性

(1)校友会为非盈利性组织, 严格遵守 §§ 51 ff A.O. 中的非营利宗旨。 (2) 由捐款,赞助以及资助所产生的任何利润只可用于章程所规定之目的。校友会成员不得获取任何利润以及其它款项。会员在终止会员咨格,以及校友会解散等情况下无权要求获得校友会财产。 (3) 本校友会不进行商业活动。会员在执行校友会委托的任务时,如若不以会员身份进行咨询、鉴定、组织或者管理工作,允许获得相应的报酬。在此类合同中,不得以会员身份获取优惠。也不可通过校友会范畴以外的行政工作,得到不成比例的高额报酬或补贴。

§4 申请会员资格

(1) 校友会拥有正式会员,非正式会员和荣誉会员。 (2) 正式会员可以是曾经或正在山东大学学习、工作或访问,目前居住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任何自然人。非正式会员可以是曾经或正在山东大学学习、工作或访问,目前居住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境外的任何自然人。正式会员在非短期离开德国后,可在个人同意的情况下转为非正式会员。为校友会提供过特别帮助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个人团体均可被提名为荣誉会员。荣誉会员的决定权归会员大会所有。 (3) 所有的创始成员都应是校友会的正式成员。申请成为正式会员必须向理事会提交书面申请。理事会决定会员的录取。在申请被拒绝时,理事会无需向申请人提供拒绝理由。

§5 结束会员资格

(1) 在当事人死亡,校友会解散,会员自主申请退会和被开除的情况下,会员资格自动终止。 (2) 会员退会需向理事会提供书面申请。退会申请需在每季度末 (31.03., 30.06., 30.09., 31.12.) 前六周向理事会提交。 (3) 正式会员和非正式会员出现以下情况,将会被校友会取消会员资格 1.) 损害校友会声誉。 2.) 有损校友会利益。 3.) 推迟缴纳会费和相应义务费用六个月,并在收到催款通知后14天内不补交相应费用。 4.) 其他类似的重要原因。 (4) 开除会员资格需由多于三分之二有投票权的出席会员共同决定。该决定需给予会员书面通知。 (5) 名誉会员在损害校友会声誉,有有损校友会利益的行为或有其他类似重要原因的情况下将被取消荣誉会员资格。开除荣誉会员资格需由多于三分之二有投票权的出席会员共同决定,一经决定不得申诉。

§6 会费缴纳

(1) 会费在财政年度开始时缴纳,用来维持校友会运转。 (2) 年费缴纳的额数和期限由大会决定,本章程不做硬性规定。 (3) 名誉会员和非正式会员无缴纳会费的义务。

§7 会员权利和义务

(1) 所有校友会成员均可参加校友会大会。投票权和申请权归校友会正式成员所有。校友会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成员只能在正式会员中产生。 (2) 正式会员的投票权不得转让。 (3) 正式会员如有拖欠会费等款项,投票权将会被暂停。诉讼期间暂停会员投票权。这种情况下所进行的投票视为无效。 (4) 校友会成员有义务促进校友会发展,遵守校友会章程。

§8校友会机构

校友会机构分为会员大会,执行委员会和理事会。

§9 会员大会

(1) 正式会员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 (2) 大会由理事会将会提前四周书面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程。四周时间以发送邀请函第二天开始计时。以最后在校友会注册的会员地址或电子邮件为准,发放邀请函。 (3) 会议日程将由理事会决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回顾理事会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 2.) 免除理事会成员。 3.) 选举新的理事会成员。 4.) 选举财务人员。 5.) 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和财务计划。 6.) 其它。 (4) 如有会议日程的补充,需在大会开始两周前向理事会提供书面材料,理事会将会在会议召开时宣布。 (5) 校友会会长负责大会的主持工作,会长缺席的情况下由副会长代理。 (6) 大会内容需做记录并附上会长和秘书长的签名。 (7) 合法召开的大会具有做决定的权利。当大会没有有效办法决定时,由校友会会长负责在三周以内召开第二次相同日程的会议。 (8) 若无特殊规定,大会所投票以多数票为准则。弃权票被视为无效票。票数相等的情况将不被接受。修改大会章程需由多于三分之二的出席会员共同决定。 (9) 如有特殊原因,例如如因校友会的利益要求,或超过三分之一的会员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目的,可召开特别大会。特别大会遵照会员大会的规则。

§10正式会员大会职能

正式会员大会应完成以下任务: 1.) 选举理事会。 2.) 选举执委会。 3.) 整理财务报表和现金状况。 4.) 对财政预算的决议。 5.) 理事会任免的决议。 6.) 确定会费金额和其它经费收支情况。 7.) 校友会章程修改的决议。 8.) 审定新的会员申请。 9.) 任命荣誉会员。 10.) 校友会的解散。

§11理事会

(1)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财务主管,秘书,和不超过5位其他成员组成。 (2) 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一年,可重复当选。理事会成员任期自选举开始,结束于下一次选举。每个理事会成员应单独当选。 理事会成员仅由正式会员通过选举产生。会员资格的结束时,理事会职务也相应结束。 (3) 如果有一名理事会成员提前结束理事会工作,理事会可选出另一位继任者完成余下的任期。 (4) 如出现重大原因,理事会成员可被随时解职。解职需多于三分之二出席的会员投赞成票决定。 (5) 根据§ 26 BGB相关规定,理事会包括一名会长和一名副会长,皆有诉讼及其他事务的单独代理权。

§12 理事会职能

(1) 除非根据校友会章程的另行规定,理事会负责本校友会所有事务,所管辖事物不得和本章程冲突。其中最主要的几项为负责校友会的管理、编制、执行校友会的决定和校友会资金的收集和使用。 (2) 理事会的召开需由会长或副会长召集,议程无需提前通知。 (3) 理事会会议召集期限为一周,参会的最低法定人数为3人,才可以行使决定权。 (4) 有效的多数票将使会议决议生效。票数相同时,决定权归会长所有,会长缺席时由副会长决定。 (5) 每次会议的会议记录需由理事会会议和秘书长的高级成员签署。会议文件必须保留。 (6) 理事会成员行使职能不收取薪水,但是由此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 (7) 理事会在由于故意和重大过失对校友会构成危害时,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理事会权限

理事会合法掌管校友会的资金不可超过8000欧元。超过8000欧元的资金掌管权,需由会员大会的多数票予以决定。

§14 Präsidium 执行委员会

(1) 执行委员会由理事会成员和正式会员组成,人数上限为20人。 (2) 执行委员会的成员由大会投票选出,任期一年,同时也将确定最终的成员人数。 (3) 执行委员会只具备在理事会要求下的咨询职能。在以下几个方面为理事会提供意见。 1.) 制定和准备工作计划,会议和活动。 2.) 工作计划,会议和活动的资金分派。 3.) 其它情况(由理事会提出要求) 。 (4) 执行委员会在通过书面通知后过半数的成员出席时,可由多数票通过决议。执行委员会召开会议前一周要通知理事会。 (5) 执行委员会有权利在任何时候对理事会发表意见。执行委员会的意见对理事会没有约束力。

§15 校友会的解散

(1) 除法定或官方要求外,校友会可通过专门召开的会员大会决议解散。决议需由多于所有出席人数四分之三的会员投赞成票决定。 (2) 如果有七名或以上会员支持校友会继续运作,则校友会不得解散。 (3) 如果大会没有其它决定,会长和副会长将共同承担的校友会的清盘。 (4) 如果校友会解散时有遗留财产,财产接管者必须完全遵循校友会宗旨使用资金,而且只能在税务机关的批准下进行。

§16 仲裁地,会计年度

(1) 校友会仲裁地 89XXX 乌尔姆。 (2)财年年为日历年。

§17其它

如果本章程的个别条款缺乏法律效力,章程仍然生效。缺乏法律效应的个别条款将会按照相应法律和校友会意愿进行重新拟定。

版权所有 © 山东大学 地址:中国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传真:(86)-531-88565657  查号台:(86)-531-88395114

值班电话:(86)-531-88364701  鲁ICP备案 0500195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