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继续教育优秀校友评选的通知

作者:秘书处 日期:2013-03-22 点击:

各地校友会:
为推动山东大学终身学习服务体系的建设,培育向上的学习风气,鼓励进取的学习精神,引导更多的学生(学员)将终身学习与事业发展紧密结合,在终身学习中担承社会责任、实现成长成才、成就人生辉煌,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往届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毕业生和已结业非学历教育培训学员中开展优秀校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已获得山东大学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往届毕业生,以及在山东大学参加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学员。
二、评选比例
评选不限比例。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与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与工作单位均无违纪、违法现象。
(二)往届学历教育毕业生及已结业非学历教育培训学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参评优秀校友:
1.通过参加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习,学以致用,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了突出贡献;
2.敢于担当、勇于奉献,思想与行动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深远的影响,获得了社会公认。
四、评选办法
采取自荐与校友分会推荐,学校审核评定的方式进行评选。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学员)自荐
符合参评条件的校友填写《山东大学继续教育优秀校友评审表》(样表见附件一),评审表上须签署工作单位推荐意见,可附上部分反映学生(学员)工作成绩的证明材料,1式1份报送校友分会;
(二)校友分会推荐
校友分会成立初评小组,对自荐学生(学员)材料进行初审,对照评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员)进行推荐;对于没有经过自我推荐的优秀校友,各校友分会也可直接推荐参评。
推荐人选确定后,在自荐学生(学员)推荐材料上填写推荐意见(组织非自荐学生[学员]填写优秀校友评审表,填写推荐意见),并填写《山东大学继续教育优秀校友推荐统计表》(样表见附件二)1式1份,与推荐材料一起,于2013年4月22日前寄送山东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学籍办公室,联系人:施凯杰 史建中,电话:0531—88369682,邮编:250100,推荐统计表电子版发至67603878@qq.com。
(三)学校审核评定
学校成立优秀校友审核评定委员会,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召开评审会议,最终评定优秀校友。经过公示后,公布评定结果,签发表彰文件。
六、奖励办法
(一)在部分条件成熟的地区、行业、企业成立继续教育校友分会。在继续教育校友分会成立大会或各地校友分会年会上为优秀校友颁发荣誉证书与纪念品,将有关材料归档存入学校档案馆;
(二)吸引优秀校友加入山东大学校友会,参与校友系列活动,编辑出版优秀校友风采录,邀请优秀校友参加返校活动等;
(三)鼓励优秀校友及优秀毕业生参加我校在职研究生教育;
(四)为部分优秀校友配备终身学习导师,鼓励优秀校友积极参加我校非学历培训项目;
(五)探索建立终身学习服务平台,优秀校友可登陆平台,享受学校提供的终身学习服务与资源(课程、交流、实践等)。


附件:1.《山东大学继续教育优秀校友评审表》(样表);
2.《山东大学继续教育优秀校友推荐统计表》(样表)


山东大学大学校友会秘书处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