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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更好地推动校友工作服务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友会秘书处)牵头制定了校友组织建设有关制度及办事指南(以下简称“文件”)。文件按照民政部、教育部等上级社团管理有关要求、山东大学校名校誉管理有关规定,对学院、地方、行业等各类备案校友组织内部建设、议事程序、活动开展等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南。请各单位及时查阅,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62889
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友会秘书处)
2025年11月19日
下一条:关于召开山东大学校友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暨山东大学2025年校友工作会议的通知